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西安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2017年度西安市支持区县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市工信发〔2016〕166号
各区(县)工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为了充分发挥西安市支持区县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对区县工业园区(含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基地)发展建设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根据《西安市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西安市进一步加快区县工业园区发展的实施意见》、《西安市支持区县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西安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基地暂行管理办法》及《西安市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指导意见》等,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7年度西安市支持区县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认真做好2017年度西安市支持区县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
若以往规定、办法与本申报指南不一致之处,以本申报指南为准。
联系人:市工信委工业园区处 周 琛 张轩益
电 话:86789120 邮 箱:gyyqc120@163.com
网 址:www.xagxw.gov.cn(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
市财政局企业处 薛存财
电 话:87280488 邮 箱:87279717@163.com
网 址:www.xaczj.gov.cn(西安财政网)
附件:2017年度西安市支持区县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西安市财政局
2016年12月14日
政策文件下载:
网上申报: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市财政局网址(www.xaxmk.gov.cn),点击“申报用户”注册登陆后,进行项目申报工作。区县、开发区财政局登陆财政内网(http://xmk.sn.mof)进行审核;区县、开发区工业主管部门登陆(电子政务网用户登陆http://10.7.108.56,光纤网用户登陆http://10.0.12.245),按照当地财政部门分配的审核权限进行审核。
按照属地原则,各园区、基地向所在区县工业主管部门、财政局申报,各区县工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审定和实地核查,确认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联合行文上报市工信委和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