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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2017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6 00:00:00 政策文件 未收藏

政策内容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韩城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西咸新区经济发展局,神木县、府谷县发展改革局:

  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组织编报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就我省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区发改部门按照选项范围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抓紧组织遴选项目。上报项目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集中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并按照要求做好填报工作(附件2.3.4)。

  二、请各市区发改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项目管理,对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是否符合规定、前提条件是否落实等进行严格审查。凡上报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土地、规划、环评等建设条件要求基本落实,能够保证在2017年开工建设。已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在近几年审计、稽察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的企业不得申报。

  三、所有上报的项目必须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对申报基地建设的项目需制定实施方案;单个申报项目需报送项目单行材料,双面打印,列出目录并装订成册。单行材料内容包括:

  (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环评、能评批复,土地预审,规划选址等审批文件的复印件。

  (3)企业基本情况表。

  (4)项目基本情况表。

  四、各市区(县)将申报文件及单行材料一式两份,请于2016年12月13日前务必报送我委(环资处),并将项目汇总表(excel格式)和使用“中央投资项目编报软件”导出的项目库文件(后缀为imo)发送至sxfgwhzc@126.com

  联系电话:029-63913162 

  附件:1. 选项范围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2. 资源节约循环利用重点工程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汇总表

     3. 重点地区污染治理工程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汇总表

     4. 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汇总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2月6日

流程图

前提条件:所有上报的项目必须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各市区(县)将申报文件及单行材料一式两份,请于2016年12月13日前务必报送我委(环资处),并将项目汇总表(excel格式)和使用“中央投资项目编报软件”导出的项目库文件(后缀为imo)发送至sxfgwhzc@126.com